发票开错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销货开票方的原因,例如金额、数量、税率填写错误; 二、购货收票方的原因,例如:对货物不满意退货或者对发票要求有变化,需要换票。 当月发现错误的,无论是普票还是专票,处理方法都是一样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双击,然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然后根据需要可以重新开具。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然后盖上公司统一的发票作废章。 如果是需要跨月作废发票,那么两种发票的做法是不同的,普票相对简单一些,只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这个是需要一张纸质发票打印出来的),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票当月有利润,且已经预交了所得税是无法退税的。 如果是专票跨月红冲就相对麻烦很多,打开税控盘后点击开具红字发票,就会出现下图所示的对话框,很多种情况,大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已经认证并抵扣的税款,一定要让购货方做进项税转出,否则后期出现任何问题都会追查到开票方这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