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财产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被违反,导致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主体为国有企业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需故意。
法律分析
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