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以下做法进行申请: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当事人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