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保险生猪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投保人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北京市规定,保险公司依据生猪生长的三个不同体重区间按照保额进行比例赔偿:体重22~40千克(含40千克)的,赔偿40%(280元);体重40~60千克(含60千克)的,赔偿60%(420元);体重60千克以上的,赔偿70%(490元)。
死亡生猪的残体按保险公司和畜牧兽医部门规定处理,并从赔款中按承保比例扣除。若保险育肥猪体重超过100千克,按100千克计赔。计算公式为:赔款重X保额100-残值x承保成数。若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时,则按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计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