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养老金调整细则具体方案。
1、定额调整,定额调整为43元,比2021年的65元下降了22元。
2、养老金挂钩调,2022年山东养老金挂钩调整比例为1.26%,2021年的养老金挂钩调整比是1.2%,今年提升了0.06个百分点。
3、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3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5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7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2022年山东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有升有降。2021年的5个档次分别是1元、1.3元、1.6元、1.9元、2.2元。也就是说,2022年15年以下、16-25年、26-35年单价提升,36-45单价持平,46年以上单价略降。
4、高龄倾斜调整,70岁不满75岁额外增加15元,75岁不满80岁额外增30元,80岁以上增加60元。
5、特色倾斜调整,对于在2021年期间年满70岁,75岁和80岁的退休人员来说,山东还会有额外的惊喜。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一、申请退休工资的年龄条件是什么: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退休工资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条件。
1、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缴费年限不满足上述
1、2点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如属于本省户籍的,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