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民事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
2、重大刑事案件、死刑案件的辩护;
3、重大民商事案件的申诉、再审代理;
4、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工作;
5、知识产权案件相关法律事务;
6、公司并购、公司破产与清算;
7、证券法律服务业务;
8、移民、投资等涉外法律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