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产假新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剖腹产产假至少为113天,难产增加15天产假。工资方面,已参保者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津贴,未参保者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应安排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分析
一、剖腹产产假新规定是怎样的
剖腹产,也就是难产,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只有不能顺产的情况下,医院才会采用剖腹产手段。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难产的,在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也就是说,剖腹产产假,至少有113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工资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剖腹产产假至少为113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产假期间,女职工一般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津贴的金额根据生育保险或用人单位支付标准确定。此外,用人单位应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对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以上是对剖腹产产假和产假工资的规定概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二十一条 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虐待、遗弃、残害、买卖以及其他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
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
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