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用途管制实质上就是规划管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内容: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2、按用途对土地进行分类;
3、对不按照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
4、土地用途变更实行审批;
5、土地登记注册土地用途。
按用途对土地进行分类:
1、农用地;
2、建设用地;
3、未利用地。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