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保护的措施很多,尤其是耕地保护相当严格。有农用地征用、转用建设用地等严格的审批制度,耕地保护政府行政责任人首问制度等,占用耕地的还有占补平衡制度等。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进行严格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第六条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第一章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因地制宜轮作休耕,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维护排灌工程设施,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