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关于耕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规定》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耕地保护制度有哪些法律规定
耕地保护制度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当前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3.我国法律对保护耕地有哪些具体规定
我国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保护耕地,因此我国耕地保护的思想贯穿土地管理的各环节。
在立法上较为集中对耕地保护进行规范的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另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还颁布了一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其管理行为进行规范。概括出十二条大约是: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也就是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耕地属于农用地范畴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 3、土地的调查、统计; 4、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5、建设用地审批管理, 6、征地补偿制度, 7、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8、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9、土地分等评级 10、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11、耕地占补用补偿 12、监督检查 以上是对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知适用吗?供参考。
4.我国土地资源保护法对保护耕地的相关规定
一、土地资源的概念土地是指地球陆地的表层。
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是社会生产活动中最基础的生产资料。土地也是地球上的植物生长发育和动物栖息以及繁衍后代的场所。
我国《土地管理法》所称土地,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按其利用类别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用地。土地资源是指一切对人类具有利用价值的土地。
由于人类对土地价值的认识在不断扩大,所以几乎可以将所有的土地都称为土地资源。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于1986年制定了《土地管理法》,该法于1988年12月和1998年8月两次进行修订,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作出了全面的规定。
另外,在《农业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中也有关于保护土地资源的规定。 二、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一)土地权属制度为保护土地资源,首先必须明确土地的权属。
我国宪法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为保护土地的所有权,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1.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1.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管理法》规定,由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2.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对其予以分别用途和管理。
3.对土地实行一系列的行政管制措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利用还规定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统计制度,并且规定国家建立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三)对耕地实行的特殊保护制度我国《土地管理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对耕地实行特殊的保护。具体的保护措施包括:1.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使用。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耕地总量不因非利用计划的原因而减少。 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4.防止耕地破坏。
具体的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