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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怎么抗诉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的,那么根据一审判决生效与否的情况有两种途径,如果判决还没有生效,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上诉,而具体的上述期限是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而如果判决已经生效,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而在上诉过程中,上诉状的提交中应该写明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一、上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上诉应该提交的材料有上诉状及正本及副本。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二、上诉人应如何上诉

提起上诉,首先要提交上诉状,不能口头起诉。上诉状通常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如果是公民,应写明该公民的姓名;如果是法人,应写明该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如果是其他组织,应当写明该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部分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第三部分是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准备好之后,要在法定上诉期内交给人民法院。

提交上诉状的途径有两个:

一是交给原审人民法院,这是通常采用的办法,这样有助于原审人民法院了解上诉情况,尽快决定受理还是不受理。

二是直接交给二审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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