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一、不起诉受害人可以申诉几次
不起诉受害人可以申诉一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不起诉决定书多久内宣布
不起诉决定书多久宣布,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后,何时宣布,法律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只对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有明确的限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一般情况下,都会很快宣布的,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人民检察院就会公开宣布。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不起诉决定书中当事人应当使用的规范称谓
不起诉决定书中当事人应当使用的规范称谓是被不起诉人。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就应当不起诉: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