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包括生产、进口、零售和批发。生产环节由生产者纳税,委托加工由受托方代扣代缴,进口由进口报关者纳税,零售环节由零售者缴纳,批发环节仅对卷烟征收消费税,包括从价税和从量税。
法律分析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超豪华小汽车在此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4、批发环节。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加征11%的从价税和0.005元/支的从量税。
拓展延伸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和税率如何确定?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和税率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一般来说,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包括生产、进口和销售特定商品或提供特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征收对象的范围会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界定,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税率的确定通常由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市场需求、税收政策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税率的调整可能会受到经济形势、社会发展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以实现税收的公平与效益。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和税率的确定是为了维护税收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和满足国家财政需求的重要措施。
结语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多样,包括生产、进口、零售和批发等。不同环节对应的纳税人和纳税方式各有不同。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和税率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的,以维护税收公平和满足国家财政需求。税率的调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以实现税收的公平与效益。消费税的征收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