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需要赔偿对方的制度是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需要赔偿对方的范围是:1、财产上的损害,包括实际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损失;2、精神上的损害,以精神抚慰为最终目的。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