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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1)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一、租房给了钱但是没签合同可以要求退吗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以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租客与房东没签订租赁合同,房屋是否可以退需要关注租赁合同的性质,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没有签书面的租房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退房。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双方约定了有确定的租期的,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的,租客如需退房则需要与房东协商。

二、没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房东的压金

商铺未签租赁合同,也未交压金,房东可以随时赶走租客。因为没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所以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房屋租赁时还是双方协商后签订合同比较稳妥。如果有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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