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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行为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公司章程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限制股权转让行为的。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股权转让行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公司章程的制定即成为公司成立的必经程序,公司章程即是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公司成立伊始,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公司章程债权人数怎么算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股东,不受公司章程约定。

1、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代持股份的,目前的公司法规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当初产生代持股份的现象主要是在改制时突破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的限制规定,帮助职工拥有单位股份,故而采取了“职工持股会”类型的代持方式,但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

三、公司设立瑕疵是什么

公司的设立瑕疵是指公司依法进行了工商登记,但公司设立缺少公司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设立公司必须具备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这五个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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