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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土地确权问题解决办法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土地确权流程中的两次公示机会是最好的机会,也是唯一能够进行更改的机会。在证书拿到手后发现问题时,虽然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去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更改,但实现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最好在公示期间就发现问题所在。

法律分析

1、在土地确权的流程中,地块指认环节完毕之后,会有两次公示机会,如果大家发现确权面积、家庭成员登记有误等问题时,可以进行更改,这个机会是最好的,也是能够进行更改的,等到证书拿到手,发现有误时,也不是没有机会,可以去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更改,这是最后的机会,但也是很难做到的,不一定能实现,所以最好在公示期间就发现问题所在。

拓展延伸

家庭土地确权的法律程序与流程

家庭土地确权是指解决家庭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方面存在争议的问题。在法律程序与流程方面,首先需要进行土地权属的调查与核实,包括查阅相关证据、调取相关资料等。接下来,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在协商、调解和仲裁阶段,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或委托代理人进行代表,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机构的介入,寻求问题的解决。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法院进行诉讼。在法院诉讼阶段,将会经历起诉、答辩、庭审、判决等程序,最终法院将做出判决决定。家庭土地确权问题的解决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程序与流程,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土地确权的流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在地块指认环节结束后,公示期间是最好的机会,大家可以检查确权面积和家庭成员登记等信息是否准确,并及时提出更改。即使在获得证书后发现问题,也可以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更改,但这是最后的机会且较为困难。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公示期间,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确保家庭土地确权的顺利进行。在整个过程中,遵循法律程序与流程,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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