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的,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2.一方持有股份的,由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要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将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公司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进行。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一、夫妻婚后特殊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婚后特殊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点: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难以按市场价格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数量按比例分配;
2、夫妻双方就出资转让份额与转让价格协商一致后,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
二、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性的规定
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不仅要经过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还要享有其他原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2、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4、即公司不得受让公司股份的法律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