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符合法律规定。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1、由于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即实体上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
2、在前述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的前提是该员工曾签字确认已阅读该文件。
3、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此外,公司如果有工会,还必须将解除通知送达工会,避免因为程序问题导致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如用人单位无法保证做到以上三点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则有面临被员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风险,届时,用人单位将可能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向该员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