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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中如何制定股份回购条款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在私募股权投资中,投资方资金进入融资方的模式通常为两种,一种是资金全部进入注册资本,一种是部分资金进入注册资本,部分资金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股份回购条款的效力仅及于股权对应的投资额,因此,投资者在通过股权回购条款安排资金退出时,

务必明确投资金额所对应的股权比例,对其他不占股权的资金通过其他方式安排资金退出渠道。

投资者在以股权回购作为资金退出方式时,要审慎选择回购主体,公司回购股权可能因侵害其他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执行,

在确定回购主体时,第一选择是信用较高的股东。

一、股权性融资的主要方式

1、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以往债权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不动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过多的实物资产进行抵押,各地政府为帮助这些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提出利用企业股权质押进行融资。

2、股权交易增值融资

企业的发展演变,主要分为家族式企业、家族控股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私募股权投资四个阶段,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围绕着资本的流动与增值。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

3、股权增资扩股融资

增资扩股也称股权增量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企业的增资扩股可以分为外-源增资扩股和内源增资扩股。外-源增资扩股是以私募方式进行,通过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资源的整合。

4、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PE),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近年来,随着全球的私募基金蜂拥进入中国,私募融资已成。

二、小股东退股大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小股东退股大股东不同意具体退股方式如下:

1、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2、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

3、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

4、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公司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的情形出现如营业期届满,公司解散,股东相应退出,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关于解散公司或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解散事由的决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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