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职人员在国防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一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