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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的定义是什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最高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担保财产,担保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权人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设立前已有的债权可转入担保范围。特征包括限额抵押、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法律分析

一、什么叫最高额抵押

1、最高额抵押的概念: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二、最高额抵押有哪些特征

1、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约定抵押财产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无论将来实际发生的债权如何增减变动,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实际发生的债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以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不及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

2、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这里的“将来债权”,是指设定抵押时尚未发生,在抵押期问将要发生的债权。

3、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权担保。如甲以自己的一栋房产为抵押财产,与银行乙签订一份担保最高300万元债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担保将来可能发生的债权的履行。

4、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问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这里讲的一定期间,不仅指债权发生的期间,更是指抵押权担保的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是指所发生的债权次数不确定,且接连发生。这里讲的对一定期问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指在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某一确定期间内连续多次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如最高债权额为3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一年,那么,在一年之内,无论发生多少次债权,只要债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这些债权都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结语

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设定时约定最高债权额,超过限额的以约定额度为限受偿。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都可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的特征是确定最高债权额,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可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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