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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如何处理夫妻离婚房产?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拆迁房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拆迁房是婚前购买的,属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不同情况,如私有住房、父母房产等,需要区分权属状态和财产出资情况。离婚时应按平等原则进行分割,但若一方有过错行为,需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法律分析

对于在城镇地区的破旧房屋,当地政府一般会联合企业单位,进行拆迁,然后利用房产置换等方式,补偿该拆迁户。在拿到拆迁房的房产证后,该回迁房与普通的商品房并无太大的差异。此时,若夫妻双方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拆迁房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说到拆迁房是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样就要看一下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是在婚后购买还是婚前购买,如果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前买的,那么该拆迁房属于购买的那个人,如果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后买的,那么该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拆迁房离婚如何分

由于拆迁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拆迁房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拆迁发房离婚分割情况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是属于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房产,在离婚之时,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若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实施了家暴等行为,且另一方能拿出确切的证据,那么,在分割房产等财产时,需要照顾没有过错一方的权益。

结语

拆迁房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涉及多种情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在婚后购买的房产以及差价由夫妻共同出资结清的情况。然而,对于在婚前购买的拆迁房或由一方个人名义取得的房产,应视为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外,若一方在婚姻期间实施了家暴等过错行为,另一方可提供确凿证据,以保障其权益。在离婚时,需要根据以上原则进行公平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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