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买上市前的股权及原始股与普通股的区别。购买上市前的股权有三种途径:成为战略投资者、亲戚高管分股、通过证券公司申购新股。原始股与普通股的区别在于交易时间、持有对象、价格和购买地点。原始股有封闭期,对象为公司员工或创始人,价格较低,购买地点为一级市场。同时,原始股存在上市可靠性、禁售期和股利分配等问题。
法律分析
一、上市前如何买到股权
(一)普通人要在公司上市之前购买公司股票,有三种途径。一是作为战略投资者,突击在公司上市前入股。二是你必须有亲戚是该公司的高管,而且他愿意分一部分股票给你。三是在公司上市之前,通过证券公司申购该公司新股。其实,作为普通人,通常不可能成为某公司的战略投资者,所以突击在上市之前入股几乎是不可能的,否则你就不是普通人。
(二)如果你有亲戚是该公司高管,即便他愿意分一部分股份给你,但你还是不可能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因为他的股份不可能划转到你的名下,相关部门会查的,搞不好会影响公司上市。
二、原始股份与普通股份的区别
(一)交易时间不同:原始股有一定的封闭期,一般是一年。在此期间,这些股票不能上市交易,即在一年之后,这些股票可以上市交易,而普通股则遵循T+1交易规则,即可以在下一个交易日卖出投资者购买的天数。
(二)对象不同:原始股一般由公司员工或创始人持有,普通股投资者可以持有。
(三)不同的价格:原始股价格一般远低于普通股,分析价格可能是一元。
(四)购买地点不同: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一般在一级市场向投资者发行股票,而普通股一般是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者能够购买的。
三、原始股的常见问题
(一)如果公司进入了上市程序,认购原股会更划算,关键是判断上市的可靠性;公司的认购价和未来发行价根据审计报告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原则上内部认购价应为发行价的折扣,比如是50%的话假设承销商预计发行价为10元,内部认购5元,折价就是50元;公司业绩和市场决定股票能否升值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二)原股份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和套现是有期限的,有一个禁售期,一般为1-3年,不同的规定、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交易所、不同的行业有所不同;如果上市不成功,认购金是不会退还的,因为你已经属于股东,但未上市的话控股股东或大股东也可能会要求回购股份;
(三)股利根据公司年度业绩进行分配,一般是由董事会决定是否分配或分配多少;股份分割按照持有的股份数计算。
结语
购买公司股权的途径有限,普通人很难在公司上市前入股。即使有亲戚是高管,股份也难以划转。原始股与普通股的区别在于交易时间、对象、价格和购买地点。原始股存在禁售期和套现限制,股利和股份分割根据公司决定。在购买原始股时需谨慎判断上市可靠性,且公司业绩和市场决定股票升值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