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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拆迁房?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夫妻财产分割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私有房屋,那么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就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应登记在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名下,因此视为个人财产。如果房产登记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决。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夫妻财产分割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私有房屋,那么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就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应登记在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名下,因此视为个人财产。如果房产登记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决。

一、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在评估基础上由双方竞价取得。

(三)父母购买的房屋让夫妻居住,分情况可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或对夫妻双方赠与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有证据证明房屋为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的房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有证据证明为赠与一方的情况除外。

结语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夫妻财产分割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私有房屋,那么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就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应登记在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名下,因此视为个人财产。如果房产登记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决。因此,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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