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被监视居住。然而,监视居住的解除并非自动进行,而需要当地办案机关提出具体意见,并经办事机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由相关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作出决定。
法律分析
不会自动解除,监视居住的解除,必须是由当地办案机关的人员提出具体的意见,并且需要办事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还需要有相关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的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的院长进行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居住监视到期后如何申请解除?
居住监视到期后,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解除。首先,您需要联系相关的法律部门或当地执法机构,了解解除居住监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其次,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监视期间的记录和证据等。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解除申请表格,同时附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请确保您的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并按时提交。最后,耐心等待法律部门的审批和决定。他们将根据您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评估您的申请。如有需要,您可能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接受面谈。请注意,解除居住监视的审批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您需要耐心等待并配合相关程序。
结语
解除居住监视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监视居住的解除必须由办案机关人员提出具体意见,并经办事机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最终由相关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的检察长或人民法院的院长作出决定。居住监视到期后,您可以通过联系法律部门或当地执法机构了解解除程序和要求,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并按时提交。耐心等待法律部门的审批和决定,配合相关程序。请注意,解除居住监视的审批过程可能需要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