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可以有过错的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当其中一方与第三者发生了婚外情的关系,那么就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作为婚姻主体一方的过错行为对另一方的伤害更为直接,也更为痛心。因此,受害者虽不具有请求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赔偿的权利,但是可以请求婚姻中有过错的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受害者一方还可以共同财产为由追回第三者因插足得到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