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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小三敲诈罪?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小三敲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成立的条件是满足数额要求,根据数额的大小不同,可处以不同的刑罚。

法律分析

小三敲诈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的,满足数额要求的,成立敲诈勒索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小三敲诈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处罚

小三敲诈行为是指在婚姻或感情关系中,第三者以勒索、恐吓、威胁等手段,迫使其中一方提供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敲诈行为属于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属于犯罪行为。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法律对敲诈罪的处罚有一定的幅度。一般情况下,敲诈罪的处罚为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的刑罚将根据敲诈行为的情节、犯罪主体的身份以及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因此,对于实施敲诈行为的小三,将承担法律责任并面临相应的处罚。

结语

小三敲诈行为属于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方式,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敲诈罪,根据数额和情节的不同,将采取不同的刑罚措施。对于敲诈行为,法律将予以严厉打击,并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因此,小三敲诈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绝不容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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