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法规中规定了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是有告知义务的。例如《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