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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无过错责任八种情形包括: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的无过错责任;接受劳务一方的无过错责任;动物致害、环境污染、交通事故、产品缺陷、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法律责任的一种。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在主观上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无过错责任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在主观中并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这是适用该责任的前提,如果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就属于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其实也就是在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之后,不考虑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也就是说就算对损害没有过错,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如果行为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受害人对损害存在一些过错,这个时候可以适当的减免自己的责任。无过错责任简单的说就是责任人的行为没有主观错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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