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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生前处分了财产,遗嘱还有效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无效。
处分了他人财产的老人遗嘱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因为可以合法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合法属于本人所有的财产才能遗嘱继承,处分他人财产的无效。
财产所有人对财产所有权自由处分,既可以生前处分,也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处分在死亡后财产的归属。遗嘱在被依法订立时成立,但并非一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的生效时间,财产并未转移交付,财产的所有权仍属于遗嘱人。如果以另一份遗嘱指定财产另由他人继承或受遗赠,或不在遗嘱中指定归属,这就是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如果遗嘱人在生前处分了此前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如出卖、赠与、抵偿债务等,这样的行为也视为对遗嘱的撤销或部分撤销。该部分遗嘱被撤销,并不影响其他部分遗嘱的效力。
如果实际对遗产的处理行为与遗嘱不符的,以实际行为为准,其效力甚至高于公证遗嘱。本案中谷先生立下遗嘱后,将名下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都转入女儿名下,那么这种行动就是他对遗产的重新分配,原本所订立的遗嘱也就无效了,但必须基于行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的变更形式是多样的,立遗嘱后又对遗嘱财产进行了处理,是对遗嘱的一种合法有效的变更,视为撤销了原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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