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触犯刑法被判刑后对子女有影响。影响如下:
1、子女征兵受限,即使自身条件满足,由于家庭成员有犯罪前科,导致征集失败;
2、家庭成员刑事犯罪,对参加公务员、国家事业单位、军校、警校等公共事业单位的考试都有影响。
一、认定危险驾驶罪的分两种情况:
1、驾驶人员在行车道路上进行高速、超速行驶,当在道路上遇到其它车辆时进行随意追逐、频繁超越或者突然并线,在与其他车辆相近行驶时突然超车驾驶,情节比较恶劣,在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以外;
2、醉驾,即车辆的驾驶人员的血液中,其酒精含量在80mg/100ml及以上的,构成醉驾,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这种认定方式是专门针对醉驾行为而设的,以人在喝酒之后的行为能力判定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综上所述,醉驾触犯刑法被判刑后对子女有影响,家庭成员刑事犯罪,对参加公务员、国家事业单位、军校、警校等公共事业单位的考试都有影响,危险驾驶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载,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知道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争,危害公共安全,希望或者让这种状态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对危险驾驶犯罪的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拘役和罚款: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2、酒后驾驶机动车;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严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二章第9条第8小条规定: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不得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