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应当按年计算。投资人依法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应当月度或者季度内报送纳税申报表,并且预缴一定数额的税款,在一年终了后,投资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去税务机关进行清算,确实最终的纳税数额。总的来说,个人独资企业的个税是先按月或者按季预缴的,最后再按年来计算最终的纳税额。个人独资企业介绍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企业法人,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规定,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2、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2%退还。
3、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如下:
1、由于税务工作人员工作差错多征了税;
2、政策变化需要退税;
3、其他原因导致退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