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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显示存续是怎么回事?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营业执照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因为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1、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2、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3、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4、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5、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6、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8、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9、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10、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扩展资料:

列入经营异常要罚款吗

如果是年报异常,两年以上是要罚款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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