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质量问题退货的,可以退货。法律规定,商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消费者要求提供促销商品发票或购物凭证的,零售商应当即时开具,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额外的费用。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