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购房合同不合理,首先可通过卖方和买方双方自由协商一致,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变更或删除,或者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使之变的合理。
如果购房合同不合理是由于他人恶意串通造成,损害了其中一方合法权益的话,该不合理条款理应无效;如果购房合同不合理是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下签订造成,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话,该不合理条款理应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