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执行中法院是不进行调解的,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 诉讼 权利的行为。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无书面协议的,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货盖章。 关于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和解协议达成之后,在双方当事人间生效,但是和解协议不具有 强制执行 力,有赖于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就执行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和解协议不具有撤销原执行根据的效力,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当然,和解协议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可恢复执行。 一个案件的真正胜诉不只是单单拿到了胜诉的判决,还要使得生效的判决得到履行或者有效的执行,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并不能什么都不做,也不是什么都做不了,我们要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了解被执行人情况和信息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采取执行的措施,掌握执行的技巧,尽全力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尽快得到落实。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在6个月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案件就会有法院执行庭来进行强制执行。另外要是属于恶意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那么还有可能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