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增值税:过户价-登记价/1.05*5%。
2、增值税的附加税教育及城建附加:增值税*12%
3、契税:过户价-增值税*3%
4、土地增值税:过户价-登记价-交易费*30%~60%
5、印花税:过户价-增值税*0.0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