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 正当防卫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 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8、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 自首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9、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 立功 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