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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买房再复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离婚后再复婚,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除外。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损赔偿、遗嘱或赠与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归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收益、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等。夫妻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离婚后买房再复婚,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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