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认定,规章自九四年二月一日之前就在一起的同居,国家承认为夫妻关系。之后的同居,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既然不是夫妻,相互间就没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没有结婚证是不能继承和分割对方名义的财产的。除非对方愿意或者书写了遗嘱指定继承。
法律规章
《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章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