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满释放人员去司法所,一般来说主要是为了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开展心理疏导,用实际行动帮助感化,促使刑满释放人员树立信心,尽快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法律依据:《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办法》
第九条 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后,应在7日内向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报到。当地公安机关凭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
第十条 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应及时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措施。责任区民-警要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会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做好帮教工作。对未到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报到的刑释解教人员,应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机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