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婚姻篇》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个人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
二、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增值部分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了自然增值及孳息以外,其余收益形式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属于自然增值。
三、财产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财产继承不一定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均分割。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