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也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