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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违法者能否被警察使用手铐?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手铐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只有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拘留等情况下才能使用。使用手铐时需注意不得故意伤害人员,否则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进行相应补偿。手铐还可用于控制醉酒闹事者、违法行为嫌疑人以及防止嫌疑人逃跑或自残等情况。在派出所、看守所、监狱途中或辨认现场途中也可使用手铐以防止脱逃或其他行为。

法律分析

用手铐,有下面几个情形是肯定要用的,抓获了重大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抓捕了重大嫌疑犯,这种情况是可以用手铐的,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也是可以使用手铐,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它情形下,手铐也是可以使用的,但不是可以随意用。而且在使用手铐的时候,还要注意一点: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比如醉酒闹事大肆打砸物品而控制不住的,就可以使用手铐强行控制,抓捕后在派出所里蛮横无理、妄图再次违法的,可以用手铐。如果逮捕嫌疑人之后,嫌疑人有逃跑的企图或者是想做出其他伤害他人、自残的行为,也是可以用手铐进行控制的,在送押看守所、监狱途中、辨认现场途中、在派出所已经宣布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这些方面为了防止脱逃或者其他行为,也是可以用手铐的。

拓展延伸

醉酒违法者是否应当接受特殊约束措施?

醉酒违法者在法律上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是否应当接受特殊约束措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方面,醉酒违法者的行为可能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因此采取特殊约束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其行动,保护他人的利益。另一方面,特殊约束措施可能侵犯醉酒违法者的个人自由权利,引发人权争议。因此,应当在平衡社会安全和个人权利之间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这包括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确保特殊约束措施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和必要性原则,同时提供适当的监督机制,以防止滥用权力。

结语

在特定情况下,使用手铐是合理和必要的,如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拘留等程序。然而,在使用手铐时,必须注意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醉酒闹事等威胁社会秩序的行为,手铐可以用于强行控制。然而,对于醉酒违法者的特殊约束措施,应平衡社会安全和个人权利,确保符合法律程序和必要性原则,并提供适当的监督机制,以防止滥用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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