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4、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例如精神病、性病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