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继承人不需要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自继承和受赠开始后即发生效力,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