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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老家房屋拆迁中是否有继承权?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父母过世后,遗产将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出嫁的女儿在遗产继承中拥有与父母同等的地位。如果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没有特别的遗嘱或协议,那么他们将平均继承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人,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多得到一些分配。父母去世后的财产分割方式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扶养协议。

法律分析

父母过世后,遗产将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继承。首先,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出嫁的女儿在遗产继承中拥有与父母同等的地位,因此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子女将共同继承遗产,成为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如果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没有特别的遗嘱或协议,那么他们将平均继承遗产。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人来说,他们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多得到一些分配。如果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达成协议,也可以不采用均等分配方式。

一、父母去世后继承的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父母去世后的财产分割的方式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扶养协议。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不能多分遗产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拓展延伸

父母房产没立遗嘱怎么继承?

父母房产没有立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语

遗产继承遵循一定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出嫁的女儿与父母同等的地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子女将共同继承遗产,成为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没有特别的遗嘱或协议,那么他们将平均继承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人,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多得到一些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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