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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福利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可以买卖的。一、先明确卖方单位的性质1、企业单位由卖方单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必须通过年检)、公章、法人代表名章2、事业或机关单位由卖方单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代码证副本原件(必须通过年检)、法人证明、公章、法人代表名章二、视卖方单位性质准备材料1、国有企业: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书及国资委批文2、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书,并出具上级部门的隶属关系证明3、集体所有制企业:需提交职代会决议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书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其中决议中需写清楚产权证号,并且还需要到主管工商局调取企业章程三、办理房产转让更名卖方单位法人代表、买方本人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如卖方单位的法人代表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则需受委托人提供盖有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委托书,且受委托人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什么样的福利不能发

根据财政部2009年发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财务通则》第46条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一是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二是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三是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四是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五是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此外,福利费不超出工资薪酬总额14%的部分可税前列支,超出部分还应纳税。

单位的福利费是否交纳个税

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事业单位福利有哪些

事业单位福利: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2、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4、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5、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福利房应该怎么买卖

1、福利房是计划经济制度的产物,以单位福利的形式,分配给个人的房福利房同样有房产证,就是上市交易有时间限制,一般需要五年。出于交易安全性的考虑,不应否定该类买卖合同的效力。至于单位规定的执行问题,单位可直接追究该职工的违约责任。2、对于该类房屋,如果出让者拥有独立的产权证,其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不应受该单位规定的影响,因为,单位基于职工福利的考虑,规定福利房职工在5年内不得转让,但该规定仅在单位与职工(出让者)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买受人不应具有约束力。对于福利房的买卖,要注意下列问题:3、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当然也包括这种福利房。就从福利房本身来看,将来办房产证一定是全产权的房产证,只要不是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手续,再转让是没有问题的。4、购房合同的效力如前所述,是存在瑕疵的,但是,是否必然无效,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签订这样的合同,约定一个较重的违约责任,把有些制约措施定好,一旦对方违约,承担较重的违约责任,对于对方守约也是一个督促。5、这类协议,需要考虑的问题比较多,比如付款、交房、办证、违约责任等,所以,稳妥起见,经济条件许可的话,可以委托律师来起草,并办理律师见证手续(因为这类公证,,公证处是不做的)。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构成(一)基本工资:1、岗位工资: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2、薪级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二)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三)津贴补贴: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二、主要福利制度1、福利费制度:现在的福利费是按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96年已由财政直接划到单位,主要用于:职工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零星物品的购置、慰问住院职工等。2、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制度:(1)91年冬季补贴标准由每人15元调整30元;(2)凡单位对职工宿舍提供取暖而不收取取暖费的,不再给职工个人发放取暖补贴;(3)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3、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10元,书报费18元、洗理费19元、电费3元,合计50元。4、死亡待遇制度,包括丧葬费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嘱生活困难补助。5、生育待遇制度,包括假期、假期待遇和医疗服务。6、疾病待遇制度:是职工在患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所在单位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7、探亲制度: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3)假期待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本人全工资发给。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8、年休假制度参加工资满5年不满10年的国家正式职工,每年休假十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下同);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四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参加工作不满五年的,不享受休假待遇。9、事假制度:是指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个人申请,单位批准同意的一种制度。10、工作时间制度: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 该内容由 孙仲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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