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税务对各项费用有标准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

一、工资支出必须是真实的。员工工资一般不得少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贰仟零叁元。大多数企业以二千零三元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以贰仟零叁元为基准给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一般发放三千五百元,高于贰仟零叁元的部分,企业是以奖金或计件工资来支付的。如月工资超出三千五百元,则超出的部分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小微企业员工一般十人左右,最好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福利费:福利费是以企业实际发放给全体员工的工资总额为计算基准的。福利费含餐饮发票,旅游发票,工装发票,超市购买食品类商品发放给员工的发票,发票内容为食品。发票抬头必须开企业全称,发票内容为用品,商品,礼品则不能入账。福利只能以实物的形式发放,不能发放现金。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十四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点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百分之十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显示全文